十八岁的男生面对三十六岁的成熟女人,嘴甜的会喊姐姐,情商没那么高的可能会喊阿姨。
这两份工作对他而言都不难。
回到十八岁,最宝贵的也就是青春了。
盛韬耸肩:“好吧。
“无所谓了。
年轻时候碍于种种因素,踌躇不前,被很多观念裹挟。
她不想再去猜测任何人的心思,并且为之辗转反侧。
盛韬这样的男生根本无法抵挡。
这是后来做多少医美、花多少功夫也回不到的时候。
这件事,有好也有坏。
后来跟她关系不错的何太太不止一次懊悔过,何太太当时眼里还有着少女的娇羞说,我在我先生之前交往过一个学长,又高又帅,只可惜当年因为我的矜持,居然没跟他共度春宵,想起来就仰天长叹,太后悔了。
她会细细品味他的每一句话后的含义。
钱静当然不懂孟听雨的意思。
第3章
在去玫瑰园的路上,孟听雨一度担心自己面对年轻的男生无法产生异性的好感。
她想看他就看,想跟他说话就说话。
等足够成熟后才会知道,人最应该掌握的不是他人,而是自己,自己的身体以及情绪。
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、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,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,颧骨微红,眼神闪躲。
“你有男朋友吗?”孟听雨很快退开,依然笑着看他,“你这样问我,显得我未来男朋友好像很倒霉一样……女朋友参加活动还背着他加才认识二十四小时不到的异性好友。
尤其是后面一个,十九岁的他需要付出很多精力才能做好的系统,现在的他只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就能办好。
孟听雨现在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。
孟听雨也没打算将自己的思想灌输给每一个朋友。
那边已经付了百分之三十的款项,剩下的会在接下来两个月内打到他的卡上。
包厢里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,经过一天的接触,盛韬对孟听雨的感觉发展迅速,从好感直接上升到了喜欢。
盛韬也不意外,这种活动,徐朝宗真的要去,反而很奇怪。”走出火锅店,盛韬找到了独处机会。”
十八年。
另外两个天天喊着要脱单,要谈恋爱,结果一门心思都扑在了游戏上。”
盛韬措手不及,愣愣地看她。
有男友的朱思雯是来欣赏玫瑰的,另外三人则完全陷入了男生散发的荷尔蒙里。
盛韬是阳光又外向的大男生,并不介意室友的冷淡,“你好像就没闲下来的时候,对了,今天我们社团有活动,去玫瑰园那边,社团里的人说有几个大一的学妹也过去,你要不要一起?
再次醒来,发现自己躺在了大学宿舍里。
……
“徐朝宗,你又去兼职?”
盛韬不敢再看她的眼睛。
她靠近,盛韬便感觉周围都是她的气息,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,只觉得秋天都有了更具象的味道。
心跳很快。
等上了公交车后,徐朝宗找到位置坐下。
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。”
盛韬也已经习惯了徐朝宗的冷淡。
严格来说,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,但她跟他在一起时,才是真正的恋爱。
不过他也发现,这次开学徐朝宗身上似乎多了一种说不清的气场。
现在的孟听雨,有着十八岁含苞待放的清纯甜美,但一举一动也有着成熟女人的从容自信。”徐朝宗拒绝。
这对于他来说,已经是很陌生的体验了。
……马上他跟孟听雨就要见面了。
这会是他们第一次见面。
接下来要走的路他很清楚,但他不确定,该不该跟孟听雨再次开始那长达十八年的感情纠缠。
燕市提前进入秋季后,气候便无比干燥。”
她捋了捋被风吹的头发,眼睛清润地看他,“我有点生气。
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。
等他来到小区,站在孟听雨姑姑家门口敲开门后,发现原本该给他开门的孟听雨,今天并没有出现在这里。
随着距离越来越近,他想到了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。
徐朝宗不太一样,他很忙,除了学习以外,很难见到他。只要他愿意,他可以用更短的时间达到之前的高峰。”
他们宿舍四个人,四个都是单身。终究还是有壁垒的,她把道理说得再透彻,只有走过那段路的人才听得懂。
在几次睡了又梦醒中,他冷静地接受了这个现实,他回到了过去,回到了十九岁。”孟听雨说,“我开心就好。
也许是年纪阅历关系。她会直直的、目不转睛的看他,会在听到某句好笑的话时放声大笑,会主动大方地跟盛韬交换联系方式、让他将今天拍的照片发给她。
毕竟她无法忽视自己是从三十六岁回到十八岁。
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的脑子好像就没有停止思考过,突然回到十九岁,那些项目也不存在,他多出了很多时间……当然他依然很忙,除了上课、泡图书馆,他还有两份兼职,一份是给高中生当家教,一个星期两节课,一份是帮人设计系统。
……还是有些区别的。”
徐朝宗循着记忆出门,来到门口的公交站。只不过,还是会心烦。大概是现在的身体跟味蕾都是十八岁,连带着跟这群阳光少年们,她非常迅速地融入、把自己当成了同龄女生。
盛韬是徐朝宗的室友之一。
他们不同学院,她是大一新生,他大二,学校太大,几乎碰不到,他是她表弟的家教,今天他去补课,她恰好也会过去,两人会在她姑姑家碰面,然后……
徐朝宗表情僵硬。
晚饭中途去洗手间时,钱静佩服地说:“你怎么做到啊,居然主动跟盛韬要联系方式。
孟听雨正拿着小镜子仔细端量自己的脸。”
钱静嘟囔,“可之前你不是说,不能主动吗?
她从女生成长为女人,学到的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取悦自己。现在是大二刚开学,等下学期盛韬在家人的安排之下去了国外,之后的许多年里,徐朝宗也就没再见过他,只在同学聚会中听说过,盛韬在国外定居,在当地跟人合伙开了律所。
等来到玫瑰园,看到年轻的男生们冲她笑,她瞬间毫无心理负担了。”
孟听雨在嘴唇上补了一层薄薄的唇膏,头也没回,“……他拍的照片挺好的,我让他传给我啊。
这实在正常。”
孟听雨扑哧笑了起来,镜子里的她眼睛清澈,吃过火锅后被热气冲着脸颊染上了粉色,格外的生动明丽。
徐朝宗跟他的关系不冷不热,不远不近。
“是叶子。
坏的是,他还有几个项目同时运转,如果他不在,可能会很麻烦,但他相信他的几个合伙人能够解决。
明明很想他,“矜持”的属性却在作祟,绝不主动给他发信息打电话。
比起“我喜欢”,她更在乎的是“他喜欢”。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,呆在徐朝宗身旁,不敢抬头看他,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,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,怕自己吃相不好看,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,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。
她会担心自己不够好,担心他没那么喜欢她。
徐朝宗在学院很受欢迎,有个传播系的学姐也追了他大半年,但都没有回应。
孟听雨看着盛韬,更自在的舒展自己。”孟听雨收起镜子,笑眯眯地看着盛韬,“会不会有点太晚?
孟听雨捂上胸口,该不会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吧?
他有些为难。
“不了。”盛韬从洗手间出来,顶着一头湿发。
她不放过脸上每一个部分,确定没有干纹跟闭口后,长吁一口气。
“你现在才问这个问题?
孟听雨抬手将落在他肩上的叶子摘了下来。
好的是,这具身体里的他三十七岁,他有多出十八年的商业经验。
“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