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她穿好鞋子,诚心说道:“这次真的谢谢了,我回去一定刷干净,再还回来。”程厘在家哀求。
*
“妈,你就陪我去吧。
不过凌霜华虽然感慨,却也是替他们高兴。
有母爱,但是不多。
程厘不由感动,难怪人家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,就这种处变不惊的大将之风,就值得她学习。”
对,都怪酒吧光线太差。
她弯腰将自己坏掉的鞋子捡起来,匆匆跟他说了声再见。
这么一想,更扎心了。
在向奶奶关心的目光下,拉着凌女士狼狈离开。
“那你找元歌陪你一起去,”凌女士坐在沙发上,继续看她喜欢的狗血剧,屁股都没挪动一下。
人的一生,当真是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
据说今年一中的校庆,校长就打算将这些杰出校友,都请回学校。
等她开门时,就听凌女士又喊道:“去人家还东西,不能空手。
容祈回来的很快,也就一两分钟,他去而复返,手里拎着一双黑色拖鞋,很大,看起来是男式的,连鞋底都很干净。
在凌女士惊讶的目光下,她没好意思说出口。!”
“他单身!
“嫉妒啊?”凌霜华横了她一眼,慢条斯理安慰说:“你跟人家容祈比,也不是全然没有优点。没想到现在他这么有出息,都还能记得高中老师。”
程厘一听笑了,她居然还有能赢过容祈的地方。
程厘轻咳了声,尴尬一笑,假装恍然大悟道:“该不会那天在酒吧的人,是你吧,我说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。
稀罕了。
也显得格外生分。
也不是。
昨天晚上回去,凌女士还感慨了半天。
程厘觉得这个天不能再聊了,再说下去,以后这条街她都不用混了。”
作者有话说:
之前的程厘:白月光
现在的程厘:笨蛋美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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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章关于辛德瑞拉的梗,感觉好多人没懂啊,辛德瑞拉是灰姑娘啊
在容器心里,厘米怎么可能是黯淡的灰姑娘呢
程厘:已经在打车逃离地球了,勿Q
第5章
每次?”
“哦。
老有所依,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。
凌女士轻咳了声,说道:“虽然说事业上,你是远远不如人家。
过了一夜,阳台上刷干净的拖鞋,已经被晒干。
程厘脑海中立即浮现起,酒吧里发生的那一幕,她因为骂许冀衡骂的太激动,一抬脚将自己的高跟鞋甩了出去,被容祈牢牢接住。
“你的鞋子怎么,每次都这么不牢固。
沉寂片刻。
但相较于容祈,程厘更想给向奶奶买点东西。
她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。”
说完,她就伸手去接。”
他不忘朝坏掉的拖鞋看了一眼,那眼神不就是“没办法这么丢脸的事情连续被我遇到两次,想认不出你也不行”的意思。
凌霜华不忘叮嘱道:“鞋,鞋,记得穿结实点。
程厘准备去还拖鞋,但凌女士觉得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社死,坚决不去。”
程厘有点儿没忍住,被自己呛的连连咳嗽。
程厘:“你还不如元歌呢。
因为现在她连最后一个优点,都没有。”
她出于感谢,语气不免过分礼貌了点。
程厘实在没办法,到门口换鞋。
应该说她更惨,毕竟容祈只是单身,而她是惨被劈腿。”
程厘低声:“谢谢。”
程厘闻言,露出无语的表情。
按理说,是他给自己拿的拖鞋,她应该感谢他。
毕竟哪怕是一中这样的学校,容祈这种学生,属于超级荣誉校友那种。
出门她就犯难,因为实在不知道给容祈买什么。”
最起码在她把鞋子踢飞出去的时候,孟元歌毅然决然地将她的鞋子拿了回来。
程厘听到最后,实在疲了:“你这是又见着别人家的孩子,激动了。就是酒吧灯光不太好,我没看清楚。
但下一秒,容祈微微弯腰,将拖鞋摆在了她的脚边。”程厘应了声。”
容祈这种人,从小到大就属于那种父母口中,让人嫉妒又讨厌的别人家孩子。
她不信,这次还会出差错。
于是她去了一趟花店,让老板包了一束向日葵玫瑰,又在水果店买了一份精美的水果篮,拎上这些,才朝着那栋花园洋房走去。
容祈双手插兜,整个人站的松垮,显得懒散随性,在听完这话后,他嘴角微扯了下:“我也是,原本也没认出来是你,直到刚才看见你鞋子又坏了。
而且她还特别没礼貌的,转身就跑了。
向奶奶他们当年生活挺艰难的,要不然也不会逼得老两口出来摆摊卖油墩儿,可谁能想到几年过去,他们住进了这栋天价小洋房里。”
在程厘的目光之下,凌女士赶紧改口:“太尴尬了。买点东西带过去。
“这是我的拖鞋,新的。我不知道你们年轻人怎么就爱穿那个夹脚凉拖鞋的,夹着脚趾不难受吗?”
对于容祈的事迹,凌霜华自然没少听。
容祈闻言,视线再次落在她脸上,嘴角忽地勾起一抹笑。”
“……”
程厘这次学聪明,换了双板鞋,鞋带牢牢系着。
回去的路上,凌女士松了一口气说:“哎哟,刚刚真是太丢……。但在个人问题上,你还是比他强。
凌霜华赶紧主动转移话题:“刚才容祈一瞧见我,立马就认出我是他的高中老师,特别客气的跟我打招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