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洛皇,放弃吧

第23/247章

  哪有什么通天的本领?

  所以里面低级魔族一诞生,几乎都是以互相吞噬为生。

  如果说魔界是永夜之地,那万魔窟,就是修罗地狱。

  小魔头几乎是惊慌失措地看着她,然而她身上的血液引诱着其他魔族的嗅觉,无数的黑气眼看着就要朝着这个方向汇聚。

  就算明天就要死了——

  她也必须把他追回来!

  在坟前落下黑色血泪的魔神,和那段记忆中暴雨中的小魔头重叠。

  他把她放在那里,想要去给她找点吃的。

  朝今岁见尘埃落定,飞快地转身朝着山下跑去。

  小魔头都不记得自己爬了多久,只知道把她丢上去的时候,自己瘫在地上不停地喘息,每一块骨头都像是被打碎了一样的疼。

  但是他从没哄过人,她又死不肯松手,小魔头只好很敷衍地折了一只草蚱蜢塞给她。少年咬牙,飞快割开了自己手,让自己身上魔族的血将她身上的气息彻底掩盖,然后用衣服裹着她,把她背在了背上。

  她想,她大概是丢了一样很重要、很重要的东西。”

  “我们大公子生不见人、死不见尸,你可别想蒙混过关!

  那时候再告诉她,是老子救你的,不要理那个小白脸了,跟我回魔界。

  小魔头都觉得自己疯了。

  ——希望那魔头还没有走远。

  小魔头有点得意。

  夙家子弟当即给家主传讯。

  她白白净净的,衣服干净,长得又好看。

  然而,就这样,在万丈悬崖之上、在遍布魔气的万魔窟中,小魔头像是一条疯狗,护着她,愣是没叫他魔碰到过她一根手指。

  他带着小眼睛,来到了昆仑山下的集市里。

  她手里抓住了那只草蚱蜢,果然就不闹他了。

  她想,她到底没有继承朝太初的狼心狗肺。

  他这样出现在她面前,她那么好心,一定会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,同情他的落魄,接济他、可怜他。

  他们身后仆从如云,显然是误入魔界的世家子弟。

  小魔头几乎立马就认出了她来——毕竟,他们小时候曾有过一面之缘。

  魔界之主沉默不语,带着小眼睛走过一个个摊位和店家,穿过花灯,灯光照在他冷峻的面容上,没有增添半分温度。

  他浑身是伤,龇牙咧嘴地缩在角落里,看着少女被那个衣冠楚楚的贵公子带走。

  小眼睛一声都不敢吭,因为它发现:主人在走神。

  魔族都是这样的,天性就是烧杀抢掠,从不觉得自己会低人一等,只有着野蛮至极的生存法则。

  此时,就连朝小涂都用那种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亲爹。

  不,这个年纪还不大的小魔头,最落魄的时候,什么尊严都可以放弃,甚至可以和野兽抢食、为一件衣服大打出手。

  这就是魔残酷的生存法则,想要活下去,就只有在里面不停地互相吞噬、不停地壮大自己,才能爬出万魔窟,来到真正的魔界。

  ——显然,就连朝小涂都觉得是他干的了。

  高高在上的魔尊,那时候,不过是一个最低级的小魔,连三餐温饱都不足,明日能否睁眼看见太阳都未可知,朝不保夕、风餐露宿。

  那里终年弥漫着永不散去的黑雾,只有杀戮和吞噬。就像是路边的野草,在魔界到处都是这样的低级小魔。

  那里没有光,没有和平,只有掠夺和厮杀。他没有好的功法、没有被人教导过哪怕一天,在万魔窟里,活下来已经是拼尽全力。

  然后上前把她抢回魔族,给她金山银山、吃香喝辣。

第13章 小魔头

  那只魔的确没有走远。

  为首的管事怒目而视:

  “朝太初,你这个老匹夫,究竟是什么意思!

  他可以是把她从万魔窟里面救出来的盖世英雄,也可以是威风凛凛救人不留名的侠士,唯独不能做被她同情的乞丐。

  就在刚刚,她飞速查看了夙流云的记忆。

  他要带她去哪里?

  就像是捡到了一只小猫,迫不及待地想要喂饱她。

  他从前从不知何为羞耻,何为尊严。

  和仙境一般的昆山不同,这里显得热闹非凡。

  ——能送给她最好的礼物,也不过是一只草做的蚱蜢。

  所以,他只能脸色发青,一言不发,死死盯着朝今岁,一时间,忌惮之心超过了过去的任何一个时刻!

  他以为他和那只红眼睛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再无交集。

  但其实,他只是在漫无目的地逛着街。

  她有一种很强烈的直觉,她不能让他就这么走掉。

  魔界的那场暴雨持续了很久,她被雨水一淋,睫毛颤抖,就快要醒过来了。

  然后这个小混蛋愤怒地掐住了身边她的脸,把她的脸捏成各种形状。

  白衣少年,锦衣华服,正在对她嘘寒问暖。

  魔族青年身形高大修长,有种说不出的压迫感,就算是收敛了魔气,眼神仍然有种野兽般的凶悍。

  那是少年的小魔头,最大的野心和梦想。

  现在,就算是朝太初想要以和为贵,夙家恐怕也不答应了。

  小混蛋盘算得很好,在魔界养一只猫的确有点难,但是他多打几次架、多和其他魔族争几次,也不是养不活。

  小魔头从未从万魔窟爬上去过。

  他咬牙,看着万魔窟的万丈悬崖。

  魔尊的确是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事。每一个因为他低调奢华的长袍企图上来兜售的散修,都会被他的气势吓退。

  然而更加头疼的事发生了。

  一直到十六岁那年,他在地狱里捡到了她。

  然而等到他回去的时候,却看见了另外一个和她穿着一样衣服的少年。

  万魔窟里面的食物极为匮乏,没有阳光,甚至连水都极为缺乏。

  就连朝太初朝他们走过去的时候,他们都齐齐后退了一步,抽出了长剑,一个个将朝太初围了个水泄不通。”

  “今日你想要走出桃花坞,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!

  ——万魔窟的低级小魔,连件蔽体的衣服都要和其他的魔撕扯争抢,此时正滴滴答答地滴着水。

  可唯独在她的面前,不行。

  然而在那一刻,他从未如此深刻地体会到一个词:云泥之别。

  最后变成了他离开时紧抿的薄唇,用力到发白的指节。我们夙家可不是好欺负的!

  那时候,他不过是万魔窟里最普通低级的小魔。

  他将她带出万魔窟那么难,流了那么多血,小白眼狼,不许认错人!

  不起眼极了。

  他有过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——

  冲上去、将她带走,告诉她,是他救了她。

  小魔头是个卑鄙又贪生怕死的混蛋,但是他知道,她留在这里,必死无疑。

  他想,下一次,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,一定要风风光光、体体面面,不能遍体鳞伤,不能狼狈落魄,最好一呼百应,最少也要像是他见过的那些威风凛凛的魔族小将一样。

  但是他要走,她就下意识地揪住了他的衣摆。

  但是很不幸,几乎魔界所有低级魔族都在那里生活。

  然而有一天,万魔窟里,一只最低级、最不起眼的小魔头,捡到了一个掉下来的白衣服小姑娘。

  更不用说夙家众人了。

  他想要往前一步,却发现,自己甚至连一双鞋都没有。”

  ……

  桃花坞乱成一片。回魔界么?

  他永远会记得那时候看见魔界的永夜、呼吸着和万魔窟截然不同的空气。

  小魔头扯了扯自己破破烂烂沾满血污的旧袍子,却只能在雨幕里,沉默地看着这一切。

  这里大多都是些个散修,靠着兜售些东西给昆仑时不时下山来弟子们,在宁静像是一块琥珀的昆仑湖畔,形成了一个热闹的集市。

  他转头大步离去,在暴雨里再也没有回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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